
时间: 2025-03-31 01:25:30 | 作者: 铜精矿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育规划、计划的实施,学习和研究教育发展理论。
3.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师范教育、高等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教育部门的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4.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设计、指导和组织落实。
5.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对教育经费、教育建设投资、年度经费预算等进行研究、调拨和审计;统筹编制、规划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
6.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市直学校编制、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等工作。
7.负责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及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工作方案;对贯彻国家相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做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9.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高、初中学籍管理工作。 10.负责协调全市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11.协调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的教育科学研究。 统筹规划、指导并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学技术装备工作。12. 制定全市勤工俭学发展规划,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指导中小学开展劳动实践活动。 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13. 负责全市教育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4.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督查、机要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资产管理、教育扶贫等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机要、保密、文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权责清单编制和调整工作。承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201;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工作。拟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学校党组织班子建设工作,选派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指导员)。按管理权限审核、报批基层党组织和纪委机构设置方案,党代会方案和党组织、纪委组成方案。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师德师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钦州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罗福勇;职务: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传线)。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派、无党派人士、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和海外学人的统战工作。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推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412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监督、培训、考核、任免、奖惩、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以及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及因私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指导各县(区)各校开展教师补充、机构编制、岗位管理、工资福利、职称改革、人才评审评价等工作。组织并且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教师培训、教育系统教师表彰等工作。负责统筹市直学校教师调配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考试、职称评审、教师招聘考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罚工作。负责全市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全科教师工作,负责教师交流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钦外籍教师、专家工作。负责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和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协助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209;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拨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的基础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管理和下达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相关管理。负责赠款和国外教育贷款统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学校基本建设的要求。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推进教育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检查指导。负责指导社会捐资教育项目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校舍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41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统筹推进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承担基础教育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监督、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科研管理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教学改革、质量提升和科学评价。指导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的编写,开展教材使用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市直初中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验印。组织公布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资源和教辅资料目录。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卫生健康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科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教学交流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相关活动。承担中小学校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做好各级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组考工作。统筹指导县(区)小学、初中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区域的规划管理。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做好高中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负责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各类学校招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罚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工作。协助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210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职业教育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实习实训管理和办学评估等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历学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就业指导工作。审核市直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与调整。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指导办学行为。参与民办招生计划审核等工作。指导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工作。承担职业学校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的引进及筹建服务工作。配合参与有关部门开展高等学校大学生离校前的就业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111;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稳定、政治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拟定教育信息化总体设计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和执行教育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协调推进教育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统筹协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和应用等。指导教育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103;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绩效考评工作。拟定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评估的标准、指导体系和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验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等有关工作。
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407;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协助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试。负责组织实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协助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笔试,协助市教育局开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负责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
地址:钦州市新兴街2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一)教育信息化方面。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通建设及数字校园建设,不断的提高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市级教育资源及管理平台,为教育教学服务。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指导及研究,指导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校本课程的开发研究;开展信息化课题研究、成果交流、推广使用等工作;引进开发、管理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教育软件和硬件,指导、协助基层工作教学软件等工作。负责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层次地融合。组织并且开展优秀课例评选、论文评选、课件制作、微课制作等系列活动,推动融合创新。负责组织并且开展教育信息化培训,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负责做好本局网络及信息平台维护工作,保证正常运作。(二)教学装备方面。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做好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室)等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装备配置工作,实施项目采购、组织验收、监督绩效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功能室管理。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装备队伍的建设培训提高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指导,开展实验教学教研。开展实验技能操作、实验说课、论文评比等系列应用活动。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市教育局北楼3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
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负责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负责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的各项政策落实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工作,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接受社会各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捐款,并做好捐款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完成其他资助工作,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市教育局南楼1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
协助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和管理工作;通过课外活动形式,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文化艺术活动、体育运动及军事训练、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等;开展中小学生的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学科课外辅导和文、体、艺各类特长生的培训工作负责举办或承办市教育局组织的中小学生科技、文艺、体育、教育教学竞赛及大型文体活动和科技活动;协助文明办、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科技局、科协等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地址:钦州市文峰北路143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